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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31B综合实验楼起重机供货及安装

2016年06月22日 打印 收藏
【基建招标】哈尔滨工程大学31B综合实验楼起重机供货及安装 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工程大学31B综合实验楼起重机供货及安装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商参加。 项目编号:HGCZB2016-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1B综合实验楼起重机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31B综合实验楼起重机供货及安装;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 2.4 资金来源:国拨资金; 2.5 招标内容: LDA5-16.5A5型起重机1台;LDA5-10.5A5型起重机1台;电动葫芦1台,起重量2t。 2.6 计划工期: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20日,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7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起重机生产、销售、供货、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 3.2投标人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以及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4.1.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1.2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1.3 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1.4法定代表人签授的相应授权文件(针对本项目)原件,授权委托书上标注投标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码; 4.1.5报名时投标代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标注仅限本次投标使用字样,投标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审查后返还。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投标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单位及法人),投标人需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无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交,投标无效;如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2 报名的时间和地点: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主楼216室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网(http://www.hrbeu.edu.cn )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通大街145号主楼216室 联 系 人:裴景成 联系方式:0451-82569870 哈尔滨工程大学后勤基建处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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